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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焦点讯!梦天家居: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12-20 17:20:50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梦天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之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决策及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余静滨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余静滨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经历、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决策及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管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其熟悉公司业务、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所有议案。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梦天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委员:  张国林         黄少明         曹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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